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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十一届点点互动 taptap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5-04-10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教务处〔202522

各院部:

为深入推进“五金”建设与“岗课赛证”综合育人模式,全面提升教学质量,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一届点点互动 taptap学生技能大赛,为学生搭建竞逐技能、展现自我的舞台。大赛旨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与职业素养,弘扬工匠精神与创新精神,营造技能学习氛围,夯实校级竞赛基础,打造四级竞赛体系,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。现将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竞赛组织

第十一届点点互动 taptap学生技能大赛由教务处主办,各院部承办。学生所获奖励为校级奖励,学校将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。各院部应严格依照《点点互动 taptap学生竞赛管理与奖励办法(修订)》(点点互动 taptap政〔202421)文件执行竞赛项目实施工作。

二、竞赛安排

(一)竞赛准备(2025410- 418日)

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竞赛组织工作,明确领导责任,依据省级、国家级大赛文件要求,结合专业特点合理设置赛项。制定竞赛规程,确保校级赛项与省级、国家级、世界技能大赛相衔接,实现全员参与、专业全覆盖,重点检验学生综合素养和基本技能,体现竞技水平。

各院部需于41517:00前将赛项竞赛方案和汇总表(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)交至教务处。教务处审核备案后,将于418日在学校网站公示各院部竞赛方案。

(二)竞赛报名(2025421- 430日)

各院部需组织学生报名参赛,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完整,并于43017:00前将报名汇总表(纸质版和电子版)提交至教务处。

(三)组织实施(202551- 531日)

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承办的比赛项目,抽选精干人员做好赛事组织工作,确保比赛规范有序进行,保证大赛质量。

1.广泛宣传,广泛动员:各院部要结合五金”建设,通过校园广播、海报、宣传栏、班级会议等多渠道广泛宣传竞赛活动,重点突出竞赛成果,激励师生参赛,提升参与积极性。

2.加强赛前训练:结合“金课程”建设,各院部组织参赛学生进行赛前训练和集中培训,帮助学生熟悉竞赛规则,助力学生提升竞赛能力水平。

3.完善组织工作:各院部需明确赛事组织流程,细化责任分工,充分发挥“金教师”团队的专业性和高效性作用确保筹备、实施、评审等环节顺利进行。

(四)成绩公示(202561- 620日)

1.成绩公示:竞赛结束后3天内,各院部在校内网公示成绩,公示期3个工作日。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、参赛项目、成绩排名、拟获奖等级等。

2.异议处理:公示期内,师生如有异议,可通过反馈渠道(如邮箱、电话)提出,院部应及时核实处理。如有调整,需重新公示。

3.报送结果:公示无异议后,各院部整理拟获奖结果(含学生成绩、指导教师、评委等信息),经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。

4.证书发放:学校审核通过后,在学校主页公示获奖结果,接受全校监督。公示无异议后,教务处统一打印并发放证书。

(五)孵化培育(20256- 12月)

各院部将针对计划参与的国赛、省赛赛项开展孵化培育工作,旨在为省级、国家级竞赛培育优秀选手(“好苗子”),选配优秀指导教师(“好老师”),并开展实战演练。推动技能竞赛常态化开展,形成师生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。

1.建立一体化孵化体系

将赛前训练纳入孵化项目,明确训练目标与计划,结合“金实践”建设,为学生提供高质量实践平台,提升实践能力,训练周期为1 - 2年,确保系统性和连贯性。

2.强化组织实施

组建专业团队:发挥“金教师”团队引领作用,选拔骨干教师组成指导团队,形成老中青梯队,加强监督评估,提升指导水平。确保指导力量的稳定性和传承性。

科学制定训练计划:利用智慧教学平台加强训练管理,明确每日任务,进行过程监控和结果评测,确保训练效果。

加强心理辅导: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,帮助他们提高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,增强比赛中的稳定性。

3.深度融合教学

优化课程体系:将竞赛标准融入课程体系,结合“金课程”建设,优化教学内容,提升课程质量推进赛教融合一体化改革,以赛促学、以赛促教、以赛促改。

转化教学资源:将赛项转化为教学资源,编写教材、制作教学大纲和微课视频,结合“金教材”建设,完善教材内容,提升其实用性和针对性。

4.多层次孵化选拔

校内竞赛选拔:通过校内竞赛培育“好苗子”,选备“好老师”,开展实战演练,为省级和国家级比赛储备人才。

建立项目库:建立赛项孵化培育项目库,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,及时调整和优化。

分级管理与辅导:组建校内外指导团队进行“一对一”辅导,确保参赛团队得到充分指导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

各院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大赛工作,提高政治站位,明确责任。基层党组织要在办赛过程中把关定向,确保体现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符合新发展理念。同时,将“五金”建设纳入竞赛组织,紧密结合各项工作目标。

(二)强化大赛宣传活动

各院部要积极宣传大赛,广泛动员师生参赛。通过制作宣传展板,展示大赛成果,发挥榜样引领作用,引导学生树立职业目标,做好生涯规划,激发学习热情,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。

(三)科学合理设立竞赛项目

各院部应依据省赛、国赛相关文件要求,围绕专业全覆盖目标,结合教学实际,科学设立竞赛项目,组织3 - 6项技能竞赛,覆盖所有相关专业和学生。重点打造与优势专业相关的竞赛项目,提升专业竞争力。

院部需制定详尽的竞赛实施方案,内容包括:项目名称、大赛内容、评分标准、评委组成、奖项设置、比赛时间和地点等。通过组织班级、年级、院部等不同层次的赛事,广泛动员师生参与。

(四)参赛人员推荐

推荐参加省级技能大赛的指导教师,须为本届校级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;推荐参加省级技能大赛的学生,须为本届校级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。因特殊情况,校级一等奖指导教师无法参加省级大赛的,需由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但调整后的推荐结果必须是本届校级大赛获奖的教师。未组织校级大赛的,原则上不得申报省级技能大赛。学校暂不具备组织校级比赛条件,但有省级比赛项目且计划参加的,需上报拟参赛人员及训练方案,否则不得参加省级大赛。在推荐过程中,要充分考虑“金教师”团队的建设需求,确保优秀教师能够通过竞赛平台不断提升教学水平。

(五)竞赛组织及奖项设置

根据各赛项报名情况,参赛队数在3个及以上(或个人项目报名人数6人及以上)的赛项,正常开展比赛;参赛队数不足3个(或个人项目报名人数不足6人)的赛项,不再组织比赛。每个参赛队设1 - 2名指导教师,且每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参赛队。

校级竞赛可根据参赛规模和实际情况,分设院部初赛和校内决赛两个阶段。若校内决赛仅为单一院部参赛,参赛队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支。获奖等次与比例分别为:一等奖10%、二等奖20%、三等奖30%。所有赛项必须经过报备审批,未经报备审批的竞赛,不予认定竞赛指导组织等相关课时。

(六)时间节点

各院部必须按照申报赛项时间节点,完成竞赛的通知发布、学生报名和比赛组织等各项工作。不得擅自变更竞赛项目的比赛时间与地点;确需变更的,必须在竞赛开始前提交变更申请。

(七)竞赛监督

学校成立竞赛督导组,成员涵盖纪检监察办公室、教务、教授督导及各院部。监督内容包括赛前审核方案、检查组织分工,现场监督竞赛环境和过程,成绩公示阶段核实内容、监督异议处理,后续监督结果报送和证书发放。同时,设立监督渠道,接受举报,定期反馈检查结果,确保竞赛公平公正。

(八)评委选聘

每个赛项设3名评委。各承办学院根据参赛队组成情况,选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及扎实理论功底、中级以上职称的校内教师担任评委。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,担任赛项指导教师的人员,不得担任评委。

教务处联系人:腾智敏

联系电话:2985506

邮箱:jwcsjk@jzu.edu.cn

纪委电话:2989050

教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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